作为全国第三大产煤县和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坚定双碳目标,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将新能源开发与矿山生态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光伏等资源并网发电,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阳春三月万物新。在刚刚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的伊金霍洛旗绿色矿山多产业融合发展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放眼望去,一排排深蓝色的光伏发电板密密麻麻地铺在起伏的黄土地上,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蔚为壮观,而在光伏组件下则是“电流涌动”,太阳能被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绿色电能,输送到千家万户。
“该项目全部使用露天煤矿排土场和采煤沉陷区建设,装机容量150兆瓦,占地面积约6000亩,总投资8.57亿元。”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伊旗项目部负责人王继强告诉记者,太阳能发电让“荒”地变成了“宝”地。
露天煤矿排土场和采煤沉陷区,不适合建设工厂等设施,但是,这里年均日照近三千小时,地形起伏,兴建光伏电站的条件优越。站在光伏长廊下,王继强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项目运行期内,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2.93亿千瓦时,以此代替火电电源,相当于每年节省标煤约9.06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1.23吨,减排二氧化硫约55.28吨,氮氧化物约57.65吨、二氧化碳约24.77万吨,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具。”
挖出黑的,留下绿的。曾经荒了的矿山,现在借“光”生金,不仅守护着万家灯火,也照亮了前方的致富路。
“光伏电站建起来了,地上地下都挣钱。”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柴登科笑着告诉记者:“拿我们村来说,把闲置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土地流转有一份收益,再通过光伏项目的带动,农牧民可以到项目上劳务也有一部分收益。”
“在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的基础上,坚持‘一矿一策’精准规划。持续推进采煤沉陷区、复垦区综合治理,以地域为依据结对帮扶,引导工矿企业投身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与绿色矿山建设有效衔接。同时,坚持‘一村一方案’精准规划,推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统筹结合。流转采煤沉陷区和复垦区土地15000余亩,用于规模化打造‘绿色矿山+新能源产业+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农牧民在家门口收流转租金、挣服务薪金、赚分红股金,确保将农牧民更加紧密地吸附在产业链上!”在纳林陶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强的详细解说下,未来的绿色矿山“施工图”逐渐变得生动明朗起来。
“基地构筑‘一核两区六组团’的整体规划格局,规划实施新能源总规模8吉瓦”圣圆新能源产业公司副总经理杨臻昊介绍道,“基地还按照统一规划和土地流转、统一公建、统一生态治理、统一运维、统一乡村振兴的‘五统一’模式打造新能源‘标准地’,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
举好生态旗、打好生态牌、走出生态路。近年来,伊金霍洛旗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按照矿产资源“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积极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旗累计建成绿色矿山47座(其中国家级6座,自治区级41座);境内17座露天煤矿到期复垦率达96.85%,复垦还地率达94.51%;已完成57家采煤沉陷区绿色矿山治理368.65平方公里、治理率达90.35%,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从“煤海”到“绿城”,伊金霍洛正迎着明媚春光,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一条由“黑”转“绿”、由“绿”生“金”的生态富民路!(郝媛渊)
伊金霍洛正迎着明媚春光,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一条由“黑”转“绿”、由“绿”生“金”的生态富民路!